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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四级
云南省扶贫办建立扶贫攻坚督查联动机制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云南省扶贫办围绕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的落实落地,全面建立了多点用力、同向发力的督查联动机制和抽查机制,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扎实推动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向纵深发展。依托“互联网+”,创新监督方式。依托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以网站和手机APP为载体,与省纪委联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州(市)
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1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17号)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
昨日,云南省民政厅公布了《云南省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5%,新建红河、大理物资储备库,并在香格里拉、丽江、大理东新建三个军供站。此外,到2015年还要新建10所民政精神病院。新建红河、大理救灾物资储备库防灾减灾工程方面,建设集灾情信息管理、救灾技术支持、减灾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省级综合减灾中心。建立省-州-县三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加强救灾物
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下文是三思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实施细则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贯彻
根据《云南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下面随三思教育网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
云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未死亡的情况: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注: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各项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条例三十条)。二、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条例三十条)。三、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
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1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17号)制定本暂
云南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未死亡的情况: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注: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各项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条例三十条)。二、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条例三十条)。三、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食宿费+伙食
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1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17号)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
2016年云南省工伤赔偿标准,云南省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云南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法律:《社会
跟着《云南省垣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步伐》于本年6月1日起正式实验,昆明市也于6月1日起正式实验了《昆明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实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7月10日,昆明向各县区人民当局、市当局各委办局、各开拓(度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印发该细则。补缴间断时代小我私人缴费不享受当局缴费津贴细则划定,年满60周岁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60周岁次月享受养老金至终年。但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有三种差异的环
跟着《云南省垣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步伐》于本年6月1日起正式实验,昆明市也于6月1日起正式实验了《昆明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实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7月10日,昆明向各县区人民当局、市当局各委办局、各开拓(度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印发该细则。补缴间断时代小我私人缴费不享受当局缴费津贴细则划定,年满60周岁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60周岁次月享受养老金至终年。但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有三种差异的环
昨日,云南省民政厅公布了《云南省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6年,我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5%,新建红河、大理物资储备库,并在香格里拉、丽江、大理东新建三个军供站。此外,到2016年还要新建10所民政精神病院。新建红河、大理救灾物资储备库防灾减灾工程方面,建设集灾情信息管理、救灾技术支持、减灾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省级综合减灾中心。建立省-州-县三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加强救灾物
云南省2016年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未死亡的情况: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注: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各项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条例三十条)。二、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条例三十条)。三、交通食宿费:交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
随着《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昆明市也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7月10日,昆明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印发该细则。补缴中断期间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细则规定,年满60周岁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60周岁次月享受养老金至终年。但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昆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5调整最新消息: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从6月1日起执行缴费,超15年的每月加发养老金。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荣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16年2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讯放心保)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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